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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我区教育教学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结合《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公告》和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按照我区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空缺数及人员结构要求,此次公开招聘临聘教师岗位共67个,具体的岗位、人数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已参加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招聘并通过网络报名上传五分钟自我推荐视频,在合格分数线内且未入围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不包括已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及已放弃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按学科视频初选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以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为本次面试人选。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5.参加我省历年来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服务期未满的,或聘用后因个人原因离职未满3年的。6.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8.择业期内的人员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已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9.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10.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中小学临聘教师的。
二、工资待遇
获聘人员为我区临聘教师,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聘用期内根据《大亚湾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实施方案》(惠湾宣〔2018〕137号)及有关规定执行,入职第一年执行见习期工资,与学校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从2022年9月起至2025年8月止),试用期6个月。
三、招聘程序
(一)联系考生
组织工作人员逐一电话和短信联系考生,告知其本次招聘临聘教师入围面试排名情况,征求其个人意愿,考生“放弃面试”或“无法联系”由工作人员记录确认。所设岗位对应的学科能被递补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如小于岗位所需人数,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递补进入面试,剩余岗位根据学校实际,由学校变更学科再次申报,在相应学科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印发面试准考证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短缺学科教师公告》中的报考条件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印发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以后,在后续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弃或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为考生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主评委评分相同,以视频初选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视频初选评分也相同,则该岗位再次进行面试,以再次面试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
(四)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安排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发布。
(五)审核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
考察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及其部门频道(区宣教局、区人社局)版面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监督保障
监督咨询电话:0752-5562932(区纪委派驻区宣教局纪检组)。
(二)实行回避制度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凡存在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违反回避规定要求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考生聘用后,由区宣教局统筹分配至各学校。
3.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4.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人社局和区宣教局办完聘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聘用。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6.2022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内和暂缓就业期限内毕业生)须于入职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7.本次公开招聘所有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书,聘用后需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除个人主动辞职外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5年后才可调离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公开招聘)。
本公告由大亚湾区2022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637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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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2日
原公告标题:大亚湾开发区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dayawan.gov.cn/bmpd/rsj/tzgg/content/post_4738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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