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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满洲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满洲里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满党办发〔202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满洲里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满洲里市纪委监委机关综合保障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经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满洲里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满洲里市纪委监委机关综合保障中心计划引进人才1名,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2022年满洲里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或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法学类、会计学或财务管理专业人才;
7.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7月31日前。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在立案审查调查期间或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方式和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anzhouli.gov.cn/)、满洲里市就业创业网(https://www.mzlsrc.cn/)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9:00--8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邮箱:mzljwzzb@163.com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填写附件2:《2022年满洲里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100KB以下,上传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在报名期限内发送到邮箱(mzljwzzb@163.com),发送报名信息时请点击已读回执,确认报名信息发送成功。
5.报名人员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规范或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要求,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和引进资格。
6.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须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并打包(姓名+电话号码+所报岗位)上传:
(1)《2022年满洲里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书;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证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验证期应在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居民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材料(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及佐证材料;
(6)报考人员属于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书》(附件3);
(8)《回避承诺书》(附件4);
7.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如不按要求报名视为无效。凡是因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报送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个人原因导致审查未通过的后果自负。
(三)资格初审
满洲里市纪委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审核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报名人员。
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评估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由满洲里市纪委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电话通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本人,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及时联系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报名人员须持《满洲里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评估,凡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评估的取消评估资格。
(四)人岗相适评估
人岗相适评估工作由满洲里市纪委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照满洲里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的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进行人岗相适评估。本次人岗相适评估工作不设开考比例,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1.评估方式
人岗相适评估主要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2.评估内容
评估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
3.评估方法
按照人才引进岗位要求,笔试试卷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立即由专家评估组对照标准答案阅卷评分,笔试成绩在考场张榜公布。结构化面试由专家评估组现场打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数计算出参加面试人员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报名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和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在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以笔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笔试成绩也相同,进行加试笔试,加试题由专家评估组提前准备,成绩较高者录取。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结构化面试和笔试总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予递补。
(五)资格复审
满洲里市纪委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电话通知通过人岗相适评估的拟引进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复审材料及本人人事档案。满洲里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及人事档案审核。人事档案审核标准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执行。审核不合格,取消引进资格;审核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或者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满洲里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引进资格。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满洲里市纪委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对拟引进人员在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问题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引进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管理。
(三)试用期及服务期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引进人员在满洲里市纪委监委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满洲里市最低工作服务年限为五年。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报名人员凡与满洲里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报名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市纪委监委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并签订《回避承诺书》。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引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人才引进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引才工作纪律的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引才工作纪律的领导干部及有关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将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470-6262927
监督举报电话:0470-6262446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满洲里市纪委监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附件1-4
1.2022年满洲里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2022年满洲里市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3.无不得引进情形承诺
4.回避承诺书
中共满洲里市纪委监委
2022年8月1日
原公告标题:2022年满洲里市纪委监委 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manzhouli.gov.cn/News/show/9748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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