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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名编制内教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安战略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安市发〔2012〕23号)和《关于加强人才培养引进加快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安市发〔2013〕14号)及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政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18周岁(200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至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一级及以上职称外县籍在职在编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但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2022年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学历、专业和相应资格条件。
3.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与报考学科一致)。
4.报考英语学科需通过英语专业四级。
5.报考语文学科须持有“二级甲等”普通话等级证。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的有关规定。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镇宁自治县在职在编教师。
2.截止2022年8月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镇宁自治县外的未取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在职在编人员。
4.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限内。
7.任职(工作)期间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资料审核通过的考生需缴纳100元的考务费,对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免予交纳考务费。
1.现场报名时间
2022年8月5日—2022年8月7日8:30—18:00
2.报名地点
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服务大厅二楼。
3.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专业等级证书。
(5)户口本。
(6)其他相关材料(本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一级以上职称教师任职资格证、在职教师需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
(7)所有证件需提供复印件1份和原件(审核后归还)。
4.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考试、体检、考察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2)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其报名资料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和考察时使用,一律不返还。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各个招聘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责任自负。
5.领准考证时间、地点
2022年8月10日上午8:30至下午18:00到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服务大厅二楼领取。
(二)考试、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不设开考比例。
(1)笔试时间
2022年8月11日(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2)笔试地点
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
(3)笔试形式为闭卷(满分100分),小学、初中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高中笔试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知识。注:不提供参考复习资料,不授权任何单位组织任何形式培训。
(4)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5)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人数达不到1:3岗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未参加笔试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说课(满分100分)。
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比例的岗位,按1:3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如遇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的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报名比例达不到1:3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总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体检环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考生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个环节,如面试成绩还出现并列的采用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个环节的人选。
(3)总成绩将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并查阅。
(三)体检
1.根据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2.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未按时参加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政审
1.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和资格复审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在考察政审中发现不合格或考察期间自动放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的,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审批
(1)按照贵州省人社厅《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及《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2)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3)聘用人员属于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事业在编人员,试用期一年,在镇宁自治县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出或调离。
四、纪律监督
招聘全程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个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指导,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实行公开招聘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广泛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如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各项招聘信息(考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内容)都将在镇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未尽事宜,根据具体情况经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认可后确定。
3.本招聘公告由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咨询电话:0851-36226454(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政工股)
举报电话:0851-36222558(镇宁自治县教育和科技局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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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招聘教师计划表
2.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原公告标题:2022年镇宁自治县第一高级中学(镇宁实验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gzzn.gov.cn/xxgk/xxgkml/rsxx_41107/zkzp_41110/202208/t20220802_758861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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