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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植物保护站关于做好乡村植保员工作的通知》(川农业植保函[2022]26号)和《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汉源县选聘乡村植保员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农发[2022] 45号)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解决植保技术进村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夯实基层植保体系,为及时准确掌握病虫害发生发展动态,指导农户科学防病治虫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现就公开选聘2022年乡村植保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拟选聘21名乡村植保员,县内21个乡(镇)各1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身体条件能胜任田间农作物病虫害调查及岗位职责相关工作。
(三)熟悉县内农作物主要病虫害发生及防治情况。
(四)熟悉《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
(五)年龄5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具备农学、植保、农药等专业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从事农作物生产、技术推广、农药经销、病虫害防治、乡村技能人才“土专家、田秀才”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人员;或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从事农作物生产、农业技术推广、农药经销、病虫害防治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人员。
(六)必须是户籍在本乡(镇)行政区域的常住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国家公职人员(含国家公职退休人员及村两委人员);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选聘程序
按照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技术指导要求,在全县范围内统一选聘,各乡(镇)报名候选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名,经资格审核合格的统一参与考试、面试。最终考核成绩笔试占70%,面试占30%。考核成绩不统一排序,根据各乡(镇)选聘人员的考核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排名第一的拟聘为该乡(镇)乡村植保员。
(一)发布公告:县农业农村局在汉源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到2022年 11月 2日截止。
2.报名地点: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报名候选人在公告规定时间内携带学历、工作证明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提供原件、提交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照片,填写《汉源县乡村植保员选聘报名表》。乡(镇)人民政府对选聘报名人员初审后,将初审合格的选聘人员信息报名表(电子文档、纸质档)于2022年 11月 2日前统一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信息应如实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联系电话:0835-4222570
(三)资格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考试考核。笔试及面试。县农业农村局对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统一进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知识理论知识考试,笔试内容包括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调查、识别防控、农药分类、科学安全用药知识、以及常见病虫害的种类等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成绩为各乡(镇)排名前三的选聘人员进入面试,最终考核成绩笔试占70%,面试占30%。
(五)体检。根据综合考试考核结果,对初选出的21名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各乡(镇)考试人员考试成绩名次先后进行递补。
(六)确定选聘人员。按照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在汉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应或反映不属实的,按规定签订购买技术服务协议。
四、岗位职责
(一)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病虫监测防治工作任务,明确任务时限、监测对象、调查规范、数据上报方式,并设计相应任务表格,进行技能培训,提供必要的测报工具;制定奖惩措施,落实服务报酬等。
(二)乡村植保员工作职责。
1.作为病虫情报侦察兵,按照县农业农村局植保植检站确定的监测对象,深入田间地头调查病虫害发生情况。包括主要病虫害发生种类、时间、范围和程度等,每周调查不少于1次,每次调查点数不低于5个,记录成册并上报至县农业农村局。
2.作为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员,宣传《农药管理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每月宣传不少于1次,全年300人次以上,以接受宣传者参与的签字名册或照片作为佐证资料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3.作为病虫防治技术指导员,在服务区域农作物病虫害发生关键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监测普查,通过田间实操,入户宣传等多种形式及时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户开展病虫防治工作,做到重发田块指导防治全覆盖,带动所在区域大面积开展病虫防治。
4.作为农药使用情况调查员,每名乡村植保员应选择普通农户、种植大户和农业合作社等调查了解所在区域的粮经作物主要用药品种及农户用药习惯,掌握当地农药使用情况。并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药使用量调查及农药面源污染定点监测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936号)要求,重点指导辖区内农药固定监测点准确填报农作物种植情况表、农药购买情况表和农药使用情况表。
5.接受农业农村部门和所在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的监督检查,完成交办的临时性任务。
五、聘期及待遇
乡村植保员聘用服务协议原则上期限为一年。对聘用的乡村植保员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1万元/人/年(其中60%为日常补助,按季度发放; 40%为服务期内绩效,按照年度优、良、差考核制度后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乡村植保员不列入县农业农村局编制人员管理,不享受“五险一金”及其他在编在岗人员相关福利待遇。
六、考核管理
服务期内,根据乡村植保员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乡村植保员服务效果进行考核,相关考核结果作为续聘和绩效补助发放依据。考核合格以上的,优先续聘:对考核不合格或出现省级管理办法规定应子以解聘情形的,予以解聘,出现空缺根据情况递补也可再次组织选聘。
七、安全责任
乡村植保员应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在服务期间的人身安全责任自行负责。
八、经费来源
乡村植保员补助经费在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项目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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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24日
原公告标题:汉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选聘乡村植保员的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hanyuan.gov.cn/gongkai/show/6ba3bc5bf87c235fda112b6274a409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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