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四川南充市教育考试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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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南充市教育考试院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详见本公告附件3。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回避的规定;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1《南充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本次公开考核聘用人选: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022四川南充市教育考试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名公告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尚在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期满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

(7)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公开考核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26 日下午18:00止,逾期不再补报。

2. 方式:网上报名。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打开下方链接填写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

详情请查看: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7714.html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 资格初审。所有报考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均必须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扫描件进行资格初审,未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不合格。资格初审合格者,考核招聘单位将通过手机发送短信的形式告知考生是否初审通过。

2. 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2022年9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资格复审地点:南充市教育考试院综合科(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2号市政府1号楼240房间,咨询电话:2227423)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南充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1份,2张2寸免冠证件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认定费用自理)。

(5)尚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等情况的证明信一份,证明信息不齐者不予认可。

(6)所有考生资格审查当日需持本人48小时内纸质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原则上需考生本人到场。

资格审查时间内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且责任自负。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发放笔试通知书或者面试通知书。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测评方式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确定。

1.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到10:1及以上的,先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与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低于10:1的,直接进行面试。

3. 考核招聘比例低于5:1,但招聘岗位属于急需紧缺专业的,由单位申请,经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可将比列调整至3:1。若仍未达到,则取该岗位当次考核计划。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

考核时间及地点:见笔试通知书或者面试通知书。

(五)成绩计算

1.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报考者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本次考核如需进行笔试,则笔试成绩只作为能否进入第二轮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最终总成绩计算。

2. 所有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采取加试(面试)办法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名额确定。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因成绩并列影响体检人员确定的,则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对确定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1. 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核招聘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 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在选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于体检前5天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且自负其责。

3. 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再受理并以初检结果为准。复检须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报考者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体检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通过加试〈面试〉方式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将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体检(含复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察

由考核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如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产生的空额,经研究同意,可按照考核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员。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网子站频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www.nanchong.gov.cn/rsj/)“人事考试专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排名、拟聘用岗位,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审核确认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能证明完全符合公开考核招聘条件的所有材料原件及个人档案)报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人员资格。报送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人员因弃权或因不符合公开考核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不再递补。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并按我市有关规定程序报批及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用人单位凭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招聘单位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通过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此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2327868(驻市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2810030(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咨询电话:2227423(南充市教育考试院综合科)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考核当日,考核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准时报到。上述证件不齐备或未按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二)考核期间采用封闭的办法进行管理,考核顺序由考生抽签确定。

(三)考核期间,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和影音像设备进入考场。已带的要按考务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并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入候考室。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四)考生在候考室等候,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室接受考核。考生不得向考官和考室工作人员提供本人考核序号以外的任何信息,否则,取消其资格。

(五)候考室和考室内严禁吸烟。

(六)面试结束的考生,不得再进入封闭地点或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将已答试题的内容以任何方式告诉其他考生。

(七)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不得损坏公物。

(八)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因考生自身对网上信息不及时关注和其它各种原因导致的考生与人才引进考核信息不能及时传达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七、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四川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疾控”、“南充播报”等微信公众号及四川省、南充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文件精神和最新防控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考核当日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纸质版阴性报告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在考试当日须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5),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点击查看>>>

1. 2022四川南充市教育考试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 2022四川南充市教育考试院考核招聘面试方式及主要范围一览表

3. 2022四川南充市教育考试院基本情况一览表

4. 2022四川南充市教育考试院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5.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

南充市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11日

原公告标题:南充市教育考试院2022年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链接:http://ncpta.e21cn.com/newsDetail/7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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