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浙江嘉兴市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聘1人公告

事业编招聘 150 0

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亿元,是海宁市最早一家集房地产开发建设与经营、土地开发为一体的国有房地产开发企业。公司成立30多年来,为海宁的城市发展、建设和改造,特别是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起到了龙头作用,多次荣获城市发展特别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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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因企业发展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项目经理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管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条件。

4.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项目经理岗位:

(1)年龄45周岁以下,建筑工程、工民建或土木工程专业;具有单个超过40万平方米住宅(综合体)项目统筹管理经验,且累计超过60万平方米住宅(综合体)项目统筹管理经验,并有10年以上大型房企工程管理工作经验。

(2)业务知识:熟悉工程管理及施工专业知识,熟悉国家、地区、房地产行业关于工程建设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等,精通产品体系其他相关专业知识,了解房产开发相关专业知识。

(3)业务技能:熟练使用OFFICE、Autocad、CAD等办公软件,具备网络应用及企业信息化的一般知识。

(4)核心能力:具有较强的系统思维和高效执行的能力,并对工作结果呈现追求卓越,在团队管理过程中关注目标管理、授权委责和品质管控。

(5)个人素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工作认真严谨,积极乐观。

三、岗位职责

(1)工程管理

a.依据项目全景计划和年度经营计划,组织编制分解项目总进度计划、年、月进度计划;

b.配合编制工程策划方案,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安全文明目标并贯彻落实到位;对工程销售、展示、验收、交付等所需工程关键节点负主要责任,对工程品质、安全负主要责任,并在项目交付后及时完成项目工程后评估工作;

c.参与对项目建筑设计、市政设计、景观设计、成本控制等成果文件进行审核,提出合理化建议;

d.负责协调处理好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全过程)单位、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外联关系,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为项目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定期组织工程现场周、月检,定期检查部门员工、监理、总包单位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全程跟踪督办关键目标节点及重点检查验收工作,并监督落实整改纠偏,确保工程按目标顺利推进;

f.负责审查各参建单位上报的工程监理规划、施工方案、往来函件、签证、设计变更等重要技术文件,并指导下属员工完成事项处理及流程闭合工作;

g.统筹做好项目风险管控工作;

h.配合项目成本测算、营销策划等管理工作;

i.完成市房产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2)督办协调

a.参与工程招采、成本控制等成果文件审核把关,参与单位考察、评估、询标等各项工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市房产公司风控部完成目标成本分析、编制;

b.统筹负责前期手续办理、后期综合验收等各类手续办理工作;负责对接前期同事,提前梳理项目开工、验收所需各项工程节点要求及资料要求,组织管理团队做好工作分解,协调各参建单位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为开工、验收等工作提供良好基础;

c.协同销售、物业制定交付以及交付后维保管控流程,监督维保人员严格按流程执行维保工作,确保维保工作高效推进的同时,规避违规操作导致维保费用索赔困难的法律层面风险。

(3)团队管理

2022浙江嘉兴市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聘1人公告

a.负责会同市房产公司编制工程技术类人员的专业培训计划,通过有效的团队建设、培养和管理,确保工程团队处于高胜任度和敬业度;

b.负责召开工程管理部周例会、晨会、各类专题会议,督促完成部门晨会记录、部门日志及审核部门各类会议纪要。

四、薪酬水平

年薪约40万元(税前)

注:(年薪=基本薪酬约24万元+激励薪酬约16万元)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本次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8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海宁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jrrp.jiarrc.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岗位要求,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8日16:00。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如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2:1时,将对该岗位重新组织报名,报名时间、地点在海宁市人才网另行公告,原报名人员无需重报。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由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后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1.面试前,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组织资格复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2022年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照片反面书写好姓名);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主页、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6)业绩证明。

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面试工作由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三)体检。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考察由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收到聘用通知书后,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在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8日16:00。期间内注册及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

(二)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事宜将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 87250929

监督电话:89238095

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7月5日

原公告标题: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来源链接: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标签: #国企招聘 #浙江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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