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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的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准,拟为鸡东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经费形式财政全额预算拨款,拟招工作人员24名。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鸡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3日-2004年6月13日之间出生者),
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统招专科(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及以上学历,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有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身体健康。
(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其它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鸡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七)现役军人;
(八)鸡东县辖区内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九)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生参加现场报名,应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本人身份证;
2、体温检测低于37.3℃;
3、“龙江健康码”为绿码;
4、需持现场报名时间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5、提交《健康状况承诺书》。
(二)属于以下情形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
1、“龙江健康码”非绿码的;
2、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或核酸检测报告结果非阴性的;
3、体温大于37.3℃,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
4、现场报名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35天内境外地区旅居史的;
5、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的;
6、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
7、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认定或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应进入考点的情况。
(三)倡导考生在现场报名前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
(四)所有考生应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关注鸡东县最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提前返程,做好个人防护,以免耽误现场报名;进入鸡东后,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考生现场报名前须已集中隔离期满,持解除集中或居家隔离证明,当天龙江健康码为绿码,持现场报名时间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不可参加现场报名。
(六)所有考生确保考前14天内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在现场报名填写《健康状况承诺书》。
(七)考生抵达鸡东县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直辖市为街道)及未调整中高风险地区的涉疫地市旅居史的,应于6月6日前主动与鸡东县2022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因涉及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未及时联系将影响现场报名。
(八)考生在报名期间须自备并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以上级别口罩(不得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九)考生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6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楼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亲自到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三)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22年鸡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个人页)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非在职人员需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原件);在职人员(企业、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需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原件);
7、“项目生”应提供其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8、本人现场签字的《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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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政策性加分
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
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符合上述文件要求的考生,在报名时申请享受政策性加分要进行现场确认,所需材料参照《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生需要提供材料明细》(附件6)。具体时间和地点关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
(五)考试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
考试内容详见《2022年鸡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满分成绩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2.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岗位面试末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数量;若岗位面试人选不足3:1的,由此次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3.组织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总成绩*0.6+面试成绩*0.4)。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
5.考试总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由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在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笔面试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1:1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严格实行试用期制度。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得超过一年),试用期时限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3.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并出具转正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5.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八)注意事项
1.为维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严肃性,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设置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需达到3:1,低于该比例的原则上相应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经招聘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可降低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开考。
3.本公告中关于学历、资格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含当日)。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5.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东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五、纪律要求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考试中严格公开招聘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做到“三不准、三严禁”:不准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不准事业单位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不准招聘工作主管部门、事业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因人设岗、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严禁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严禁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严禁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
六、鸡东县人民政府网址:http://www.jidong.gov.cn/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招聘人员工作,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及监督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咨询电话:0467—5582839
监督电话:0467—5563021,0467—5584330
八、其他事项
1.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管理政策执行。
特别提示:
2022年鸡东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面试、培训班和指定复习材料。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面试班和提供复习材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鸡东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无关。
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落细,特殊情况下将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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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鸡东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2022年鸡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类申请笔试政策加分考分需要提供材料明细
原公告标题:2022年鸡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链接:http://www.jidong.gov.cn/fwdh/hd/myzj/202205/t20220520_2819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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