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教师招聘公告-嘉兴平湖市教育局优秀人才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3名

事业编招聘 109 35

2024年浙江人事考试网发布2024年浙江教师招聘信息,包括2024年浙江省中小学及大学教师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教师考试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师资层次,促进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教育局优秀人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平湖市简介

平湖地处浙江省东北部,依托“背靠上海、面向大海”的“两海”优势,是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县,也是浙江省首批扩大经济管理权限的17个强县市之一,是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园林城市,素有“金平湖”的美誉。2023年,全市生产总值突破千亿大关,达到1008.66亿元,财政总收入131.71亿元。

二、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7月13日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5.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1.技师学院技能竞赛指导教师岗位招聘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并获得全国技术能手、浙江省技术能手、浙江省首席技师、浙江工匠获得者、全国技能大赛或全国一类赛前五名等荣誉成绩之一的。

2.其他岗位招聘范围,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条:

(1)符合《平湖市教育系统引进人才目录》五类人才的(详见附件3)。

(2)全国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本科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类第一段录取专业(第一批,含普通类“三位一体”提前批录取并达到当年第一段分数线)。

(3)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必须为位列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国(境)外高校本科学历(学位)人员,必须为位列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100名高校的本科学历(学位)人员。以上人员须同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4)原国家“985”“211”高校毕业生。

(5)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师范类毕业生。

四、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公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发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未列入教育部门公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的第二专业可以报名,但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硕士研究生可以用本科所学专业进行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2024年7月13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须在2024年7月13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文件规定,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4年7月13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按照招聘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的招聘岗位,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公告计划内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无适合岗位可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形式为综合面试。

经资格审查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最终确定)与通过资格审查数1:6比例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为报名当天下午),再根据笔试成绩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考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

由市教育局统一对拟定对象组织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由市教育局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造成拟录用人员数不足招聘计划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拟录用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

在中国平湖门户网(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教育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对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异议,并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聘用

本次招聘的教师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按聘用审批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在2024年8月到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报到后学校按相关文件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3日8:00-12:00。

2.报名地点:平湖市文涛中学(平湖市当湖街道小港路388号)。

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未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前往报名的,不予补报。

3.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

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往报名的,可以委托亲属报名,并提供所需材料和受委托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

七、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平湖市教育局2024学年优秀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下载后A4纸打印;

2.自荐书(包含本人学习工作简历、基本情况、教育教学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绩介绍等内容);

3.符合报名条件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可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技师学院技能竞赛指导教师岗位所需的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9.在职教师在体检前另需提交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10.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海(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11.其他报考岗位所需的证明资料。

八、其他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填写的信息、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2.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符合平湖市教育人才引进条件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不少于五年服务期的,可享受相应教育人才引进奖励。奖励政策按平湖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人才引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平政办发〔2021〕31号)执行。

3.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自报到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同时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在平湖市人力社保局、平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3-85060570 (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3-85061050(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5.未尽事项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

平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俞老师 0573-85557289

19905735711

金老师 0573-85236899

陈老师 0573-85236887

19905735381

平湖市当湖高级中学:

王老师 0573-85123688

平湖市新华爱心高级中学:

沈老师 0573-85019417

浙江省平湖技师学院:

王老师 0573-85219550

平湖市乍浦高级中学:

孙老师 0573-85598038

附件:

1.平湖市教育局2024学年优秀人才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表

2.平湖市教育局2024学年优秀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

3.平湖市《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人才引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摘录

原公告标题:平湖市教育局2024学年优秀人才招聘公告

来源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Qk0ECx7uiCVdKaxrmv9-4w

标签: #教师招聘 #2024年浙江教师招聘 #2024年浙江教师考试 #2024年浙江人事考试网

  • 评论列表

留言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