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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发展促进条例》,为加快建设一支国际化、专业化、高标准、高素质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简称合作区执委会)工作人员队伍,现面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招聘合作区执委会员额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岗位
合作区执委会本次公开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90名,具体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岗位表》(附件1)。
02. 招聘对象
符合公开招聘报名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03. 招聘条件
3.1基本条件
a)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一国两制”;
b)维护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c)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d)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e)具有良好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f)相关岗位工作年限及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2024年6月19日),中级行政专员、初级行政专员年龄要求18至35周岁,为1988年6月19日至2006年6月18日期间出生;高级行政专员年龄要求18至45周岁,为1978年6月19日至2006年6月18日期间出生;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具体岗位的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3.2应聘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a)有犯罪记录的;
b)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者被采取其他类似措施的;
c)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工作机构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工作机构从事组织、人事、廉政审计和财务工作。直接隶属是指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同一领导人员,包括同一级领导班子成员;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包括上一级正副职与下一级正副职之间的领导关系);
d)其他不适合聘任的情形。
04. 薪酬待遇
4.1年收入
岗位税前年收入由基本薪俸、津补贴、绩效考核奖金、住房公积金等构成。高、中、初级行政专员的基本月薪分别约为人民币3.2万元、1.9万元、1.1万元,年终绩效金额约为2个月基本月薪,加上各项津补贴及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后,高级行政专员综合年收入可达52万元人民币,中级行政专员综合年收入可达33万元人民币, 初级行政专员综合年收入可达20万元人民币。试用期薪俸按照月基本薪俸的80%与实际出勤天数计算,不享受各类津补贴。
4.2员工福利
在合作区执委会工作1年以上的,每年可以享受22天带薪年休假;为员工购买“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二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 享受统一福利(健康检查、员工活动等)和专项福利(生日、结婚、生育等慰问和子女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法定节假日。
05. 报考程序
5.1报考时间
2024年6月19日9:00至6月27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5.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合作区执委会招聘网站(http://hengqin2024.zh-hr.com,简称招聘网站)的“报名通道”栏进行网上报名。
5.3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网站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并在指定时段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
5.4注意事项
a)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考生一经确认报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b)应聘人员须持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报考,且报名与参加招聘各流程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c)报考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所要求的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应聘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原则上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由招聘工作机构综合研判确定是否可以报考;
d)招聘岗位院校要求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重点院校名单》(附件3),招聘各阶段所需材料详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各阶段应聘人员提供材料清单》(附件4);
e)国内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在学证明,并须于正式入职前提交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背景核查所规定的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如因特殊情况未能在正式入职前获得上述证明文件,应最迟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并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f)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须至少达3人才可开考。若成功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g)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的联络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联络顺畅,因提供错误联络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06. 招聘甄选
6.1履历筛选
根据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毕业院校和工作经历等客观条件进行评价打分,将各岗位履历筛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取成绩前20名进入笔试环节,如人数少于20人,按照实际报名成功的人数进入笔试。 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履历筛选,通过履历筛选者方可进入笔试环节,具体时间在招聘网站另行公告。
6.2笔试
a)笔试时间:笔试将在7-8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在招聘网站另行公告;
b)参加考试确认。应聘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参加笔试确认时间以报名系统内发布的《笔试公告》为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笔试确认的视为本人放弃笔试资格,不能参加笔试及其他后续环节,应聘人员确认参加笔试后无正当理由缺考的将记入本人应聘诚信档案,2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合作区执委会员额制岗位;
c)笔试组织:笔试采取固定考场闭卷限时的考试方式。客观选择题考查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应用、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部分。文字写作题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d)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登录招聘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将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每个岗位取成绩前10名进入面试环节,如岗位笔试合格人数未达10人,取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环节。最后一名如有多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网站公布。
6.3面试
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情况进行复审。复审采用线上形式,面试对象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提交学历学位、工作履历证明、个人证书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或刑事记录证明书)及岗位所需其他证明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复审所需全部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后将进行线上面试确认,因应聘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或放弃面试导致线上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各岗位在笔试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面试具体安排在招聘网站另行通知。
6.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最高者为体检和背景核查的人选。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主观题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担任招聘岗位的相关工作经验年数较长者优先;如仍然无法确定名次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将适时在招聘网站公布,考试任一环节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背景核查人选。
07. 体检与背景核查
7.1体检
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人选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取消聘用资格。
7.2背景核查
招聘单位将对通过体检环节的人员进行全面背景核查,背景核查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有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境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上述材料须于背景核查时提交。
08. 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背景核查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没有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足以影响聘任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经双方协议,合同可续期。
09. 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背景核查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有岗位因应聘人员岗位匹配性不高等原因岗位所在工作机构不递补的,可保留该岗位空缺。
10. 其他事项
(一) 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在合作区执委会的本人应聘诚信档案;
(二)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的,视为熟知并遵守本公告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若有违反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 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 在招聘过程中,将对应聘人员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五)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合作区行政事务局负责解释。
11. 联系方式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境外)+86 756 8938650、(境内)0756 8938650
政策咨询电话:(境外)+86 756 8938750、(境内)0756 8938750
咨询邮箱:hqcareer@126.com
咨询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行政事务局
2024年6月14日
附件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岗位表.xls
附件3.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重点院校名单.doc
附件4.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各阶段应聘人员提供材料清单.xls
原公告标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执行委员会2024年公开招聘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公告
来源链接:https://www.hengqin.gov.cn/macao_zh_hans/zwgk/tzgg/gg/content/post_3673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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